校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规范 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是指接待上级部门、校外单位团队或个人来访(本规定不适用于外事接待)。做好接待工作,是加强学校对外交流的重要途径,是展示学校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为保证我校公务接待工作的流程标准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接待原则 (一)勤俭办事、热情周到、安全有序。公务接待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应树立为客人服务,为学校工作服务的思想。 (二)统一协调、分级分类、对口协调。由学校办公室牵头,根据来访目的,统一安排对口部门接待。 (三)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尽职尽责。牵头部门、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二、接待流程 (一)接待准备 1、来访信息记录并报告。接到来访的来函、来电,应填写成都大学学校办公室来访接待登记表,做好相关情况记录。 2、确定接待部门或单位。属于其它部门或单位接待范围的,及时转相应部门或学院处理,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来访者。属于办公室接待范围的,及时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汇报。对于来访目的不明或无意义的来访诉求应婉言谢绝。 3、了解来访人员相关情况。收到来访人员名单后及时了解对方率队领导相关情况及单位情况,形成书面文件交办公室主任阅知。 4、拟定接待方案。拟定接待方案,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定。需要请校领导安排接待的,应将接待方案报有关校领导审定。接待方案确定后,及时反馈来访单位,做好对接工作。 (二)接待服务 1、交流座谈。根据来访单位具体情况及学习考察内容,按照“对口接待”原则确定交流座谈会的参会部门及人员,确定时间、地点后,提前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具体会务准备参照《成都大学会务服务工作规范》执行。 2、校内参观。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来访者参观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例如学生事务大厅、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台湾文创中心、轩客汇、安娜西餐厅、图书馆、美术学院美术馆、教师服务大厅(教务大厅、财务大厅)等,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做好接待准备。 (三)接待后续工作 1、重要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宣传部应及时进行新闻宣传和报道。 2、接待的相关资料(会议议程、领导讲话稿等)应及时收集整理,作为文书档案保存,以便查阅。 三、接待注意事项 (一)车辆接送。若无特殊要求,一般不安排接、送站。若来访人员有接(送)机、用车需要,联系校车队安排用车,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控制随行车辆。 (二)住宿。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具体标准如下表: 职务 副省级 厅局级 其他人员 住宿标准 普通套间 单间或标准间 单间或标准间 住宿费(单位:元) 900 470 370 (三)用餐。就餐原则上一般在校内安排工作餐,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宴请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四)票务。了解对方有无票务需要,如有需求应配合做好订购(退)票工作。费用报销严格按照差旅费、会议费有关规定执行,参照标准如下表: 火车 (含高铁、动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副省级及 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商务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厅局级及 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其他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五)新闻宣传。有校领导参加或校级重要接待活动,应提前通知宣传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六)国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得安排高消费性的娱乐及与工作无关的旅游活动,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贵重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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